市理工学校致2021级实习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文: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   发布时间:2022-07-04   访问量:2421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下学期,您的孩子将开始第三学期的岗位实习,时间为一学期。现将实习有关工作和要求向您作如下通报:

一、实习原因

岗位实习是职业教育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习,将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中去,学以致用明确个人就业意向与专长,提升学生就业适应能力、竞争力。国家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学生实习考核要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所以每位中职学生都要要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习。

二、实习意义

1.转变观念:学生从初中生经过中职学校一年的学习、历练,已经逐渐具备中职生的雏形,通过实习使学生对学习技能知识有更深的了解,转变自己的学习理念。

2.增强岗位意识:中职学生毕业后走向社会,一般都是要从事一线工作,所以要增强岗位责任,就必须深入到生产一线脚踏实地的工作,兢兢业业去做,只有这样才能磨炼和增强他们的岗位责任感和良好的岗位意识。

3.增强社会经验:岗位实习不仅是一种劳动锻炼,更重要是通过岗位实习增强个人的工作能力,增加工作中的沟通和适应能力,增强人的才干。

三、实习目的

1.学习企业员工的爱岗敬业、团队精神。
2.学习企业员工的吃苦耐劳精神。
3.学习员工的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4.学习员工的诚实、守时品质。
5.学习企业的科学管理技能、企业文化、制造技术。

四、实习要求

1.凡因各种借口不参加实习的同学,学校将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自己的实习,定期抽查实习情况。逾期不实习的学生,将评定该生的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2.对提出自实习的同学,须按流程进行审批,家长(监护人)同意后学校审查符合要求后,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自实习。家长对申请实习的孩子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学校招生办将对申请实习的学生进行实行监督。如发现不参加实习的,将评定该生的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3.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实习纪律,不得私自离岗。确有特殊原因中途需要更换实习单位,通知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须经原实习单位同意办好手续,方可办理变更手续,否则视为私自离岗。私自离岗者实习成绩不合格,将影响其毕业离校手续

五、实习管理

本次集中实习有我校指导老师跟随学生一起去到实习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1.实习生实习期间,要求做到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因故请假必须事先与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实习单位及老师同意。

2.实习生要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各项学习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发扬勤奋好学、虚心求教、文明礼貌、艰苦奋斗的好作风。

3.每位实习生都要维护学校荣誉,树立防城港中职学生形象,不做一切违法违纪、不文明行为。

4.实习生要做到爱护公物,在实习期间借用实习单位的物品的必须按期归还,如有丢失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实习生之间要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共同提高,克服生活和实习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如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寻求帮助,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

6.实习生实习期间有以下行为的,学校将按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做出处理,性质恶劣的将开除学籍:触犯国家法律;违反学校实习管理规定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家校共管

家长是实习生与学校连结的纽带,家、校共管,方能确保实习生实习的安全与高效。

1.请家长教育孩子在实习岗位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定期通过各种途径与您的孩子进行沟通,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子女的安全防范教育,把学校的安全要求转达给您的孩子

3.教育他(她)们好好珍惜实习机会,争取在新的环境、新的工作岗位上积累经验做出新的成绩。

4.家长应加强和学校的联系,特别是加强和实习班主任、指导教师的联系,主动反馈孩子在实习单位的情况、实习中出现的问题,让学校及时了解实习生状况,以便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以便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工作顺利、学习进步、生活充实、健康成长!

希望家长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学校的工作,同时也衷心希望家长能向学校提出宝贵的建议。感谢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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